打孩子屁股并非狭义的打屁股
今天是 国际不打小孩日。
看到有媒体将不能打孩子屁股的“打屁股”与“揪耳朵”、“打耳光”放在一起,
更有人因此引申出“不能打小孩五个部位”的说法,这就有些尴尬了。
因为,“打孩子屁股”虽然也含有“打屁股”的本意;但是,“打屁股”更是一种指代,泛指对孩子的体罚,甚至是指更广泛意义上的“厌恶性的惩戒或管教”。
所谓“厌恶性的惩戒”就如同使用双硫仑进行戒酒治疗一样的道理,通过使用让孩子感到痛苦、厌恶的措施方法来教导孩子不该怎么做,该怎么做,从而保护孩子免受挑战性行为不利影响的惩戒策略。
这种惩戒策略的具体措施包括体罚,还包括对孩子大喊大叫,即通常说的“凶孩子”,以及羞辱孩子等。
由于打屁股是最常用的体罚儿童的措施,因而被用做“厌恶性的惩戒”的代名词。
因此,“不能打孩子屁股”,真正的含义是不要对孩子实施“厌恶性的惩戒”。
为什么“不能打孩子屁股”呢?
“萝卜加大棒”一直是全球范围内管教孩子的“金科玉律”,这与我国民间“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理念如出一辙。
但是,最近几十年来,以“打屁股”为代表的“厌恶性的惩戒”已经越来越多地不被接受,甚至遭到了广泛的反对。
这主要是因为,研究证据表明:
“打屁股”并不是一种有效的惩戒策略,其短期的管教效果微乎其微;长期几乎完全没有效果;
而且,适得其反,“打屁股”被认为与儿童的不良行为、认知、心理和情绪后果的风险增加密切相关。
也就是说,“打屁股”的管教策略不但没用,反而有害。
具体来说:
“打屁股”的无效性
曾经有一些较老的研究认为,“打屁股”可以获得短期的管教效果,这也是“胡萝卜+大棒”被长期广泛奉行的原因之一。
但是,后来的更多研究认为,“打屁股”策略所能获得的短期管教效果也非常微小。
对相关研究文献的荟萃分析表明,没有证据支持“打屁股”可以获得任何长期有益的管教效应。
相反,“打屁股”反而会导致儿童包括增加攻击性等不良行为的风险,“打屁股”往往与儿童攻击性行为形成恶性循环。
一项大型研究发现,到3岁时每月被打屁股超过2次的幼儿,到5岁时通常更具攻击性;这些孩子到9岁时往往表现更高水平的外化(不良)行为和较低语言理解能力。
“打屁股”可能的危害
通过对大量文献的梳理,有人总结出了“打屁股”的以下潜在危害性:
对18个月以下婴幼儿增加身体伤害的可能性;
反复“打屁股”可能导致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攻击行为和争吵,并可能对亲子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打屁股”与学龄前和学龄儿童攻击性的增加有关;
经历“打屁股”会使孩子更有可能,而不是更少,在未来变得目中无人和好斗;
“打屁股”会增加儿童精神健康障碍和认知障碍的风险;
·当家庭面临压力时,有“打屁股”经历的孩子施以严厉的报复性惩罚的风险增加;
以及,整体上,“打屁股”的不良后果与经历过儿童虐待的孩子相似。
有证据甚至认为,孩子被“打屁股”还可能与成人不良的健康后果相关,包括增加自杀企图、中度至重度饮酒,和成年后吸毒的风险。
综上所述,“打屁股”,也就是使用“厌恶性的惩戒”策略来管教孩子,不但无效,而且有可能带来很多不良后果。因此,“打屁股”绝非有效的管教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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