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球迷把NBA球星P到了CBA打球,这是球迷一种善意的玩笑,因为当打之年的球星来CBA那几乎是不现实的事。但是在2011年,NBA因为停摆,当时还在巅峰期的科比,差一点就加盟了山西队。而且,科比提出了5个霸王条款球队都答应了,为何还是没能成真呢,今天我们就有答案。
我先声明,我是忠实的科蜜,但是科比加盟山西队,提的就是霸王条款。也就科比敢这么提,换个人早就被CBA球队撵走了,我们先来了解下这5个条款。
首先是每月200万美金,必须还是按月结束,都知道CBA合同是按年计算,但是科比要求是按月。2011年每月200万美金,真的不敢想象,就是放现在也是顶薪。
第二个就是科比必须是住独栋别墅,还要安排保镖保护科比安全。这个倒是能理解,毕竟狂人科比粉丝多,从安全角度来看,这个要求还不算太夸张。
第三,不得干预科比的商业活动,训练方式,训练习惯。意思就是说,科比想出席任何商业活动,他都可以不向球队汇报,想怎么训练,想几点训练,想在哪训练,球队都不得干涉。反正就是科比是游离于规则之外,想怎么样都可以。
第四,打客场比赛,必须是坐私人飞机,还要允许科比用飞机从事比赛之外的私人活动。这个也好理解,就是科比可以把飞机私用,不仅比赛用,想飞去哪里旅游都可以,等于就是他自家的飞机。
第五,就是NBA停摆一旦解决,科比可以马上回去,山西队还要结清工资。就算CBA还在打,科比也可以马上走,不管球队战绩。
说实话,这些条款,除了第二个,我觉得每个都很过分,但是因为科比人气太高,商业价值高,山西队都答应了。不过CBA从大局考虑,如果开了这样的先河,未来NBA球星来CBA肯定效仿,同时想走就走,不受规矩束缚,对球队,队员,球迷都是一种伤害,因此,最后联盟出面干涉,让科比加盟山西队的方案搁浅。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是当时山西队的管理层,会答应科比这5个“霸王”条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