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配图 据视觉中国
红星新闻记者丨刘木木 发自江苏
责编丨邓旆光 编辑丨何先锋
三款网络借贷APP的开发者,因以“低利息”“无抵押”等广告为诱导,收取被害人高额“砍头息”,被法院认定“构成诈骗罪”。
本案中,江苏人李德龙、刘镠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人上诉称,他们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且其行为是在上市企业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61;以下简称“旗天科技”)前董事长刘涛的授意下进行。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一份《答复函》称,在案证据显示,涉案APP收入,既有流入旗天科技公司,也有流入李德龙、刘镠及其他的私人账户,“并非均流入旗天科技公司”。
被告人家属指出,本案审理阶段的2021年,旗天科技引入国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这可能使得刘涛逃脱了法律制裁。对此疑问,盐城警方回复称“在查”,且“下一步会有交代”。
3款网贷APP
检方称其收取高额“砍头息”
2019年的最后一天,在零下4摄氏度的室外气温下,数十名嫌疑人被连夜押解回江苏盐城。
据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平安盐都”2019年12月31日通报:在市局统一指挥下,盐都区公安局联合市局刑警支队、网安支队,会同上海警方,累计出动100余名警力,一举端掉位于上海某处的网络“套路贷”公司,抓获53名网络套路贷犯罪嫌疑人。
司法材料披露,警方一共查封了88台电脑主机和17个服务器硬盘,李德龙、刘镠、时美勤、周圣总、张昭、夏璐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李德龙、刘镠分别是上海霄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首席运营官与首席执行官,时勤美、周圣总、夏璐分别为上海橙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运营总监、首席技术官、构架师,张昭则为霍尔果斯旗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李德龙的姐姐李德俊介绍,李德龙、刘镠二人在刘镠位于江苏泰州的家中被抓,其他员工则是在上海滨江国际广场6号楼204-205室被抓,时间均为2019年12月30日。
↑本案被告人之一李德龙
据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本案由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德龙、刘镠等6人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6月22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受理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20年7月22日退回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补充侦查,该局补充侦查后于2020年8月20日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德龙、刘镠于2016年以来,先后聘请周圣总、张昭担任技术总监,聘请时美勤担任运营总监,聘请夏璐担任java架构师,开发出“易花宝”“六六钱包”“小白钱柜”等多个网络借贷APP进行网络推广运营,以“低利息”“无抵押”“放款快”“无打扰”等广告为诱导,利用借款人急需借款,对金融业务不专业、法律知识不熟悉、网络平台不了解,在互联网上非法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不特定的公众进行网络放贷。
检方称,被告人以“认证费”“手续费”“服务费”“征信费”等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收费合理合法”的错误认识,签订与实际借贷金额不符的“借贷协议”,收取了被害人借款金额10%至30%不等的高额“砍头息”,李德龙等人利用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诈骗罪”。
案源为扫黑线索
有受害人曾反复借款
“砍头息”是民间对利息预先在本金里扣除的贷款方式的俗称,存在“砍头息”的民间借贷,往往伴随着高利息、暴力催收等衍生行为。2020年出台的《民法典》第670条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本案中,“易花宝”“六六钱包”“小白钱柜”三款APP运营起始时间分别为2018年3月2日、2018年5月8日、2019年1月24日,运营截止日均为2019年3月19日,三款APP共放款350260人次,收取的“砍头息”超过一亿元,最终认定的涉案金额为14260549.99元。
《起诉书》称,本案中如被害人逾期还款,催收人员会通过前期借款人借款时APP读取的借款人通话记录和通讯录,以电话轰炸借款人及其通讯录亲友等方式进行催收。目前,网络上仍存在部分涉及“易花宝”“六六钱包”“小白钱柜”的投诉信息。本案证人称,“七秒贷”与涉案的三款APP属于“同一家公司”。庭审信息披露,本案由一群众举报至扫黑部门后引发。举报人称,“七秒钱庄(原七秒贷)违法进行现金高利贷业务,借款1000元,实际到账800元,15天后归还1050元,周息高达10%,远高于国家规定。
今年3月,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2020)苏0903刑初263号《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李德龙等人在非法网络放贷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借款人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务,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本案判决书
6名被告人否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李德龙、刘镠、时美勤辩解称,收取较高的“服务费”服务信用较差的客户群,符合当时的社会行情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借贷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已明确告知相关事项,且设立了24小时内无条件反悔及退款服务。”
他们的辩护人指出,本案定性不当,虽然涉案APP收取了“砍头息”,但未通过虚增贷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也未有暴力催收行为,不符合“套路贷”的特征。
据中国法学会司法解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侦查调查的52名借款人中,有50人存在反复借款情形,有的甚至借款达二十余次之多,据此各被告人及他们的辩护人认为,本案不符合“诈骗”情形。
“秒白条”:
已消失的贷款超市
据公开开庭信息,这些借款人因赌博、炒股、购买彩票等造成资金周转困难,不好意思向熟人借款,或嫌银行贷款手续麻烦,遂通过论坛、贴吧、手机应用商店等渠道广告,求助于网络借贷平台。
借款人多提到了“秒白条”的借贷平台。据互联网推广信息,“秒白条”由上海霄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致力于为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针对年轻人群提供助贷服务。上海霄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刘镠,李德龙担任董事。李德龙的姐姐李德俊介绍,此前国家尚未对网络借贷业务实施严管,“秒白条”抓住风口,业务迅速爆发。
正是在这个阶段,上市企业旗天科技与上海霄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接。旗天科技的前身,为上海康奈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本是一家光学镜片制造商。
工商信息显示,此前担任旗天科技董事长的刘涛,目前担任副董事长。2017年9月14日,刘涛与李德龙、刘镠签订了一份《合作框架协议》,据此协议,双方就对价收购投资机构所持有的上海霄骋信息的股权,以及合资公司的成立运营、未来收购计划、业绩补偿与超额业绩奖励等作出约定。新成立的合资公司名为霍尔果斯旗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发信息),成立时间为2017年8月,刘涛担任董事。天眼查显示,旗发信息是旗天科技成员。旗天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旗发信息83%。
2019年4月,旗天科技发布2018年年报以及审计报告,披露子公司旗发信息2018年营收4.25亿元,净利润2.51亿元。“这样的利润规模以及盈利速度,远超不少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据此前财经媒体披露,旗发信息之所以这么赚钱,主要得益于其运营的贷款超市“秒白条”。旗发科技在2017年9月推出“秒白条”,当年年底,“秒白条”的注册用户约500万。
目前,在安卓和苹果两个应用市场上均无法搜索到“秒白条”,但据此前公开信息披露,“秒白条”曾关联“老哥帮”“万国黑卡”等其他消费平台。
盐城检方:
有涉案资金流入上市企业
《合作框架协议》及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18年至2019年间,刘涛与刘镠有着极为密切的往来。被告人家属称,在此期间,他们开发出了涉案的三款APP,均在“秒白条”上推广运营,这三款APP在2019年3月15日后迅速下架,原因是当年的央视315晚会对网络贷款乱象进行披露。
记录显示,刘涛称呼刘镠为“六六”或“六”,刘镠常向刘涛汇报工作。刘涛曾对刘镠表示,“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们都在殚精竭虑给炮弹!”“经历了这么多,我希望你六六和我不要有二心,服从我新年一系列调整工作。拥护我,做大事!”
今年2月13日晚间,旗天科技发布公告,称旗天科技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三份警示函,分别针对公司,以及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涛、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涂传希。警示函内容显示,经调查,旗天科技、刘涛、涂传希存在“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未披露关联交易;相关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两项问题,涉及旗计智能持有的旗发信息股权,从原来的67%升至83%这一过程。
2月20日,旗天科技发布公开信息称,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刘涛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刘涛在本起“诈骗案”中存在的作用,6名被告人的家属向有关部门联合递交了一份《控告函》,称本案基本事实没查清,首先它不构成诈骗罪,其次是“遗漏了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目前6名被告人均已上诉。就相关疑问,去年7月1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向6名被告人的家属作出的一份《答复函》称,本案在案证据显示,涉案APP收入,既有流入旗天科技公司,也有流入李德龙、刘镠及其他的私人账户,并非均流入旗天科技公司,“本院办案期间,就其他人员是否涉嫌犯罪等问题已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不存在双标办案问题”。
↑《答复函》显示,本案涉案APP有收入流入旗天科技
刘涛的手机号目前为无法接通状态,红星新闻记者未能联系上其本人对本案作出回应。对被告人家属反映的刘涛及旗天科技的问题,盐城市警方相关负责人称,“在查”,且“下一步会有交代。”
旗天科技官网文章显示,其于2021年引入国有控股股东,正“大力打造盐城总部”。公司于去年2月发布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称 ,2021年9月,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由刘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盐城市盐南兴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由刘涛先生变更为盐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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