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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又一医生出诊时被捅数刀,谁来保障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突发:又一医生出诊时被捅数刀,谁来保障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据天目新闻报道,将近60岁的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精神病医院的一名精神科医生,在看病时被患者连刺5刀,生命一度垂危。1月17日上午,有媒体拨打了长垣市精神病医院电话,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但是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被刺张医生的女儿张丽(化名)称,事情发生在1月11日上午9点左右,「听父亲同事说,当时父亲正在门诊为一个病人看病,突然,一男子持长约7厘米的水果刀闯入诊室,二话不说,对父亲就持刀乱刺。对方身高一米八几,体重200多斤,父亲根本没地方躲避,也无力反抗。只能大喊救命,隔壁诊室的医生听到父亲喊叫后,立即冲进办公室将行凶者制服。」

我父亲那时已经被伤人者捅了5刀,倒在血波中。其中头部两刀,左脸贯穿两刀。最致命的一刀是从后背捅入,肋骨受伤,肺部被捅穿一个洞。」张丽称,她父亲随后立即被送往手术室抢救,做了开胸手术。目前虽然已经脱离危险期,但是身上仍然插满了各种管子。父亲说,一闭眼都是凶手拿刀来捅他的画面。

据张丽从父亲同事处获悉,嫌疑人今年40多岁,疑似患有被害妄想症。几年前,嫌疑人的父亲曾带着嫌疑人到案发医院求诊,小梅的父亲给嫌疑人看过病。「但我父亲和嫌疑人没有任何过节」。

「我也是事后获悉,几年前,该患者到医院看病时,就曾经用拳头打过我爸的头,当时被患者的父亲制止住了。」张丽说,被打后,她父亲曾到医院拍了片子,因为当时没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她父亲就没给他们提起此事,结果也就不了之了。「我父亲是一个好说话的人,他不想把事情搞得那么严重。」

张丽说,案发前一个月左右,嫌疑人曾再次到她爸的医院住院治疗,进入稳定期后给办的出院。听说案发时,嫌疑人是一个人到医院拿药,家里没有人跟着,也没有人知道他持有凶器。

受伤医生的病情诊断

自社会面管控放开后,全国新冠感染者大量增加,各级医院医护人员严重减员,在此双重压力下,多家医院打破科室专业限制,医护人员带病上阵,展开了一场饱和式救援。

经过全国1400万医护人员带病坚持一个多月,发热门诊、急诊、住院新冠感染者及重症患者均在达峰后平稳下降,门诊整体呈现出正常诊疗正在逐步恢复态势。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疫情数据,最艰难的时刻暂时算过去了。但这场硬仗还没有取得最后的胜利。接下来的春节,全中国数以亿计的返乡潮大迁徙又给各大医疗机构提出更加严峻的考验。全中国医护人员还在各自岗位上默默奉献,还在用自己的身体保卫患者的生命安全。

而就在此时,河南新乡竟然发生了疑似精神病患者持刀行凶刺伤医生的恶性伤医事件。这无疑是给拿命和奥密克戎拼搏的医护人员当头一棒。对曾经救自己命的医生连捅五刀,实在是让人怒火中烧,残忍程度令人发指。确诊精神疾病是法律责任的「免死金牌」吗?医院针对精神病患者集中的专科科室,应该如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医护人员也是血肉之躯

医护人员也有父母和孩子

想想被刀捅伤的张医生手术后躺在医院抢救室的病床上心该有多痛?一位将近60岁的老医生,明年本该退休回归家庭,安享天伦之乐,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救治过的患者在竟然毫无血性的、用锋利而冰冷的水果刀一刀又一刀刺向自己。要不是隔壁同事合力将凶手制服,估计这位一辈子为患者用心服务的医生性命难保。

我大概能理解被捅张医生和他家属此时此刻的心情,肯定心如刀绞。肉体的痛可以忍耐,可以通过各种止痛药物暂时缓解,可心里的痛又有何药可以缓解?内心的伤疤何年何月才能愈合?10年?20年?30年?张医生心里的伤疤估计一辈子都无法彻底愈合!因为实在是伤的太深太深……

痛定思痛,远的不说,纵观近几年,原本伤痕累累的医患关系在各种不良舆论推波助澜之下进一步恶化。让原本脆弱的医患关系蒙上了一层厚厚的乌云,医患关系已经彻底跌到冰点。

是疫情,让全国人民看到了中国医护人员的辛苦付出。一边是医护人员为患者和瘟疫在拼命,另一边却是个别患者手举屠刀刺向手无寸铁的医生。

前有肆虐的病毒,后有无情的砍刀。在这个国难时刻,真让人无不心寒,无不心痛,真让人不寒而栗!

近几年,被刀捅伤甚至被杀失去生命的恶性伤医事件时有发生。而医护人员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到底该由谁来保障?难道还要眼看着下一个悲剧再次发生吗?难道还要亲眼看到下一个无辜的医护人员失去非常宝贵的生命吗?

有人说,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我要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补了总比不补好吧,破罐子破摔的思想才是最可怕的。亡羊补牢,最起码能保证下一只羊不被狼叼走吧?

作为一名医生,我由衷希望此次伤医事件能够引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讨论出台强有力和强有效的保护措施来保护那些手无寸铁在各自岗位上夜以继日的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医护人员也是血肉之躯,医护人员也是普通人,医护人员也有父母和孩子。如果他们失去生命,他们的孩子谁来扶养?他们的父母谁来赡养?如果医护人员被暴徒捅伤致残了,他们后半生的生活又有谁来保障?他们的后续治疗费用从何而来?值得深思……

如果恶性伤医事件一再发生,还有多少人愿意自己的子女学医,还有多少学生愿意走进神圣的医学殿堂?还有多少人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去救死扶伤?如果学医的人进一步减少,如果以后没有人学医,我们老了身体抱恙,谁又能够帮我们诊治呢?

这一连串的疑问绝不是危言耸听,更不是杞人忧天。如果恶性伤医事件的根源得不到解决问,迟早有一天,我们自己或亲人都会品尝其带来的恶果。

如何才能减少伤医事件的发生?

作为一名在不同等级医院工作过的医生,我希望各级医院力所能及配备专业安检员对进出医院的所有人员进行严格安检,谨防携带危险物。虽然全国医院实施难度很大,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最起码能有所减少。

对于昼夜奔波的医护人员来说,安全感,是他们首要的需求。装安检门只是其中的一种,还包括增加保安力量,安装监控,有医生可用的紧急呼叫器等等。最好能在二级以上医院都设立警务室,由辖区内派出所长期派训练有素的民警值守,万一有恶性伤医事件,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

深圳市儿童医院院长麻晓鹏说,医院领导要为医务人员撑起一把伞,为他们遮风挡雨,让他们有安全感。该院制定了《医务人员因工作原因受人身伤害处理流程》,在许多容易发生伤医事件的地方增加了摄像头,对于院暴易发科室加强安保,给诊室都装了报警按钮,以及和当地警方保持良好的互动。

但由于每家医院的情况不同,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也各不相同。以医院保安为例,一位县域院长表示,医院招聘保安也有很大学问。有的医院为了节约开支,雇佣年龄大、工资低的人员,在关键时刻不能发挥作用。有的医院的保安人员,是和物业公司合作的,不是由医院招聘。

「我们医院的保安都是年轻力壮的青壮年,工资要给到位。一来,保安的精气神也代表医院的精神面貌;二来,到了关键时刻,保安能真正发挥安保的作用。」该院长表示。

医生在上门诊或者一个人在办公室值班时,一定要面对办公室或值班室的门,不能背对着门,这样一旦有凶手闯入最起码能第一时间发现,避免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行凶者从后背刺伤。

加强医生沟通技巧培训,有的患者天生性格孤僻,脾气暴躁。作为医生尽量提高和患者的沟通交流水平,避免和患者产生正面冲突,以免激怒患者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设立医院黑名单,对伤医行凶者建立个人电子档案,全国联网。当此类患者进入任何一家医院被人脸识别系统识别后,由医院指定安保人员陪护就诊。让全国征信系统将行凶者按照失信人处理,使得犯罪分子从心理上不敢轻易伤医。

此外,就精神科而言,建议严格凭门禁卡出入。在临床实践中,如果接诊的医护人员已感知到危险存在,可以选择「避险停诊」,暂时离开现场,由医院负责医患关系的行政介入处理纠纷,或由安保人员介入排除危险。

网上也有卖一些防刺白大褂或者自身防御物品,医院最好能给每个办公室配备。毕竟保障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是保证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先决条件。当然,一些便宜的防御器械在医院没办法配备的情况下,医护人员也可以自费购买,毕竟也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这个办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一旦发生伤医事件,执法机关应该第一时间处理行凶者,从严从重处理。该判刑判刑,绝不手软。各级医院领导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绝不能抱着花钱息事宁人的态度处理问题。

当然,以上所有措施都不能彻底杜绝伤医事件的发生,但尽量减少也是好的。

保护医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律师:需对伤人者做精神鉴定

虽然张医生身体情况目前较为稳定,但是看到躺在病床上的父亲,张丽不禁提出疑问,若伤人者被证实的确丧失辨认或者自控能力,父亲所经历的这些痛苦又该由谁负责?

而长垣市精神病医院作为一家承担长垣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精神公共卫生服务及精神疾病预防、治疗与康复等工作的医院,却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安检措施,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昕炜认为,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认为,本案中要针对行为人做精神鉴定,诊断该行为人是否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如果该行为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行为人刺伤医生,如果医生达到轻伤二级以上,有可能刑事立案。」而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工作场所受害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医生在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可以申请工伤。」

对于医院是否有连带责任,蓝天彬律师说,在司法实践中,这种针对医生的特定的、偶发的故意伤害案,医院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关于医生救助,医师协会也有一些利好政策,如果当事人家庭困难,可以申请医师协会基金救助。

最后,作为一名一线医生,我发自肺腑的呼吁,医院本应是患者最放心、最安全的地方,但如果有人可以毫无阻力地将凶器带入医院,肆意砍杀医护人员;医院将成为发泄的场所,最安全的地方将变为最危险的地方。

恳请各位医院管理者,集体呼吁;恳请参加各地两会的医疗界代表委员,建言献策;恳请媒体和大V,持续发声。不为别的,只为我们老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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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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