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于新民法的出台,里面的“离婚冷静期”引起了人们的热议。实际上,提出离婚冷静期的初衷是为了避免结婚的夫妻冲动型离婚,在一个月内可以撤销离婚申请。那么,具体什么是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又多久开始实行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所谓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仅仅在政府机关实施。离婚冷静期的期限为一个月。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事实上,中国的一些地方,面对离婚率逐年升高的问题,也采取了冷静期和专家调解的方法。例如,2004年,上海市婚姻登记机关对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先发放离婚告知书,让他们给彼此一个“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出现的主要原因:逐年增长的离婚率。“80后”的婚姻稳定度远低于平均水平,“闪婚”、“闪离”的现象非常普遍。
2010年2月,民政部发布的公报表明,2009年中国共办理离婚登记171.3万对,同比增长10.3%,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大城市,离婚率的上升更为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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