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议长相当于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议长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立法机关的会议主持人。
众议院是根据公民人数组成的,众议员代表着选民的利益,所以人口多的州众议员也多,表决的优势也就多。 参议院是来自各州的,每州两人,总数一百人,参议员代表着各州的利益。
美国名义上的三号人物,实际上的二把手。
美国众议长即美国众议院议长,负责主持众议院的日常工作。众议院是美国立法机构,和参议院统称为国会,大致相当于咱们的人民代表大会。而参议院和众议院分别由参议长和众议长作为首脑,所以众议长是美国国会的两大话事人之一,在美国政坛属于是领袖级别的人物。
关于众议长的政治地位,美国在1947年通过的《总统继任法案》算是给出了一个比较明确的说明。这项法案明确规定了总统的继任顺序,其中众议长乃是二号继承人,顺位仅低于副总统。
简单来讲就是,如果美国的现任总统出现了意外缺位的情况,比如年纪大了老年痴呆,坐飞机意外坠机,外出演讲惨遭枪杀等等,一般会由美国副总统暂时接替总统职务,直到任期结束或者新的总统选出。
但如果要是副总统此时也出了意外,比如在和总统一起出席活动的时候,遭遇个炸弹袭击被人家给一锅端了。那么这时候众议长便可以顺理成章地坐上总统的位置,直到下届总统选出。这要是放在咱们古代的皇位继承中,那就相当于是仅次于太子的存在,妥妥的二人之下,万人之上。
所以如果参照总统继任顺序的话,美国众议长就是美国政坛当之无愧的三号人物,地位仅次于美国总统和副总统。
当然如果排除书面条文上的定义,从实际的职权影响力来看,众议长甚至还要高出副总统一头,仅次于美国总统。
因为在美国的政治架构中,副总统这个职务相当鸡肋。单从法律定义上看,副总统应该算是是美国政坛二把手,地位仅次于总统,妥妥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从实际的职权角度出发,副总统的作用却不大,非常没有存在感。
表面上看,美国副总统这个职务应该是十分重要的。首先美国副总统是美国行政体系的二把手,在美国政府中属于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头顶比他大的只有美国总统一人。其次美国副总统还会在国会里面任职,兼任参议长的职务。这里的参议长即国家参议院议长,是美国参议院名义上的领袖。
前面我们提到过,参议院是美国国会的两大核心立法机构之一,地位等同于众议院,是美国的又一权力中枢。单从级别上讲,参议长这个职务完全是能够和众议长平起平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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