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中国的抗日战争取得胜利,日本从台湾撤走,同年10月国民党派三个陆军师、两个飞行大队、20艘军舰进驻台湾。国民政府于10月25日举行了台湾光复仪式,陈仪代表国民政府宣布: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政府主权之下。
台湾是什么时候被割让出去的
台湾是1895年被割让,与《马关条约》有关。1894年,日本在美英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由于清政府腐败,一味妥协退让,致使清军丧师失地:先败于朝鲜,后败于辽东,北洋舰队全军覆没。清军全面溃败,京津危急。面对这种形势清政府惊恐万状,决意乞和。
美国为扩大它的侵略利益,乘机“出面调停”,单独操纵中日之间的和谈,在美国的示意下,清政府于年底派遣户部侍郎张荫桓和湖南巡抚邵友濂为全权大臣,前往日本广岛议和。日本方面认为张、邵两人官位太低,拒绝谈判,要求清政府派北洋大臣李鸿章去日本。
1895年3月19日(距今121年),李鸿章带着儿子李经方和美国顾问科士达等随员100多人,以“头等全权大臣”的名义抵达日本马关,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商订和约。
马关议和从3月24日正式开始,在谈判桌上,日本在美国的支持下,对李鸿章进行讹诈、恐吓,威逼李鸿章在一份早已拟好的条款上签字。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在条约上画了押。
通过《马关条约》,日本从中国获得了2.315亿两白银赔款。虽然金额稍低于1901年《辛丑条约》赔付给八国联军的巨额赔款,但如果从单独赔款给某一个国家的口径来计算,《马关条约》的赔款金额最大。
台湾日据时期,为清朝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之后,1895年至1945年之间,台湾被日本帝国殖民统治的时期,又称为日据时代或日本殖民统治时期。
因此日据初期,由台湾总督府主导殖民地的开拓规划。原则上由官方为日本资本家量身定做各种规则,迫使台湾提供资源、物产及劳力,为其服务。
从1683年清政府统一台湾到1895年日本占领台湾,清政府有效治理台湾200余年。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中日战争,翌年3月攻占澎湖,1895年4月17日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强行割占台湾、澎湖等地。从此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1941年12月9日,中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中国政府在《中国对日宣战布告》中严正指出:“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马关条约》属于当然废止的条约之一,日本由该条约所获得的对于台湾和澎湖列岛的领有权自中国对日宣战之日起失效。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签署《开罗宣言》,指出“我三大盟国此次作战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身图利,亦无拓展领土之意。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
太平洋战争末期,中、美、英三国首脑于1945年7月26日再度签署发表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公告第8项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这样,台湾、澎湖必须归还中国,由具有国际法效力的联合公告方式,两次正式通知了日本。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无条件投降。正是根据以上规定,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东京湾签署的《无条件投降书》第一条明确写道“兹接受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兹为日本皇帝、日本政府与他们的继任者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完全接受将台湾、澎湖归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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