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计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省会及简称如下所示。
23个省的省会及简称分别为:
河北省(冀,石家庄)、山西省(晋,太原)、辽宁省(辽,沈阳)、吉林省(吉,长春)、黑龙江省(黑,哈尔滨)、江苏省(苏,南京)、浙江省(浙,杭州)、安徽省(皖,合肥)、福建省(闽,福州)、江西省(赣,南昌)、山东省(鲁,济南)。
河南省(豫,郑州)、湖北省(鄂,武汉)、湖南省(湘,长沙)、广东省(粤,广州)、海南省(琼,海口)、四川省(川或蜀,成都)、贵州省(贵或黔,贵阳)、云南省(云或滇,昆明)、陕西省(陕或秦,西安)、甘肃省(甘或陇,兰州)、青海省(青,西宁)、台湾省(台,台北)。
5个自治区简称分别为:
内蒙古自治区(蒙,呼和浩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南宁)、西藏自治区(藏,拉萨)、宁夏回族自治区(宁,银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乌鲁木齐)。
4个直辖市简称分别为:
北京市(京,北京)、天津市(津,天津)、上海市(沪,上海)、重庆市(渝,重庆)。
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分别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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