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起诉离婚。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协议离婚适用的。判决离婚没有冷静期的规定。如果不想等30天冷静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前提是,把夫妻双方婚内财产分割,债务分配,孩子抚养权问题,抚养费问题协商一致。这样有利于法院走简易程序,下达判决书(裁定书)。
离婚冷静期的设定,是出于防止夫妻双方草率离婚。结婚不容易,离婚需谨慎。如果有孩子,还是谨慎一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怎么办
1、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之间就某些点或者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有以下: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
5、证据材料,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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