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燮,号板桥,清乾隆元年进士,以画竹,兰为长。曾任范县令,爱民如子。室无贿赂,案无留牍。公之余辄与文士畅饮咏诗,至有忘其为长吏者。迁潍县,值岁荒,人相食。燮开仓赈济,或阻之,燮曰:“此何时,若辗转申报,民岂得活乎?上有谴,我任之。”即发谷与民,活万余人。去任之日,父老沿途送之。
郑板桥开仓济民故事译文
郑燮(xiè),号板桥,清朝乾隆元年科举的进士,擅长画竹和兰花。
曾经在范县做县令,爱护百姓就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家里没有收受的贿赂,桌子上没有遗留的公文。
郑公空闲的时间经常和文人们喝酒颂诗,以至于有人忘记他是一县的长官。(后来)调任到潍县做官,正逢上荒年,(到了)人吃人(的地步)。
郑燮开官仓放粮赈济灾民,有人阻止他。
郑燮说:“都到什么时候了,要是向上申报,辗转往复,百姓怎么活命?(要是)上边责问下来,我一人承担罪过。”
(郑板桥)立即发粮食给老百姓,救活的人有上万人。
他离任的时候,潍县的百姓沿路相送。
【原文】
郑板桥开仓济民
郑燮,号板桥,清乾隆元年进士,以画竹,兰为长。曾任范县令,爱民如子。室无贿赂,案无留牍。公之余辄与文士畅饮咏诗,至有忘其为长吏者。迁潍县,值岁荒,人相食。燮开仓赈济,或阻之,燮曰:“此何时,若辗转申报,民岂得活乎?上有谴,我任之。”即发谷与民,活万余人。去任之日,父老沿途送之。
【注释】
(1)长:擅长。(2)室:家。(3)贿赂:别人送的东西。(4)案:桌子。(5)无留牍(d):没有没办完的公事。(6)之:的。(7)辄:就。(8)至:至于。(9)迁:工作调动。(10)值:遇,遇到。
(11)或:有人。(12)谴:谴责。(13)任:负责。(14)活:救活。(15)岂:怎么。(16)其:他,指代郑板桥。(17)去:离开。(18)余:空闲。(19)为:作为,当。(20)食:吃。
【译文】
郑燮(xi),号是板桥,清朝乾隆元年科举的进士。擅长画竹和兰花,曾经在范县做县令,爱护百姓就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家里没有收受的贿赂,桌子上没有遗留的公文。郑公空闲的时间经常和文人们喝酒颂诗,至于有人忘记他是一县的长官。后来调任到潍县作官,正逢上荒年,到了人吃人的地步。郑燮开官仓放粮赈济灾民,有人阻止。郑燮说:“都到什么时候了,要是向上申报,辗转往复,百姓怎么活命?(要是)上边降罪,我一人承担。”郑板桥立即发米给老百姓,救活了上万人。他离任的时候,潍县的百姓沿路相送。
【参考答案】2.(郑燮)立即发放谷子给灾民,救活了一万多人。
3.清正廉明,爱民如子,关心百姓疾苦的好官。(从本文可以看出他是一个不媚权贵,体恤百姓,平易近人,清正廉明的好官)
郑板桥简介
清代著名画家、书法家。字克柔,号板桥,也称郑板桥。乾隆时进士,曾任潍县县令,书画史。江苏兴化人,应科举为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1736)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有政声“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做官前后,均居扬州,以书画营生。工诗、词,善书、画。诗词不屑作熟语。画擅花卉木石,尤长兰竹。兰叶之妙以焦墨挥毫,藉草书中之中竖,长撇运之,多不乱,少不疏,脱尽时习,秀劲绝伦。书亦有别致,隶、楷参半,自称“六分半书”。间亦以画法行之。印章笔力朴古逼文、何。为人疏放不羁,以进士选县令,日事诗酒,及调潍县,因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罢归,居扬州,声誉大著。恣情山水,与骚人、野衲作醉乡游。时写丛兰瘦石于酒廊、僧壁,随手题句,观者叹绝。著有《板桥全集》,手书刻之。所作卖画润格,传颂一时。为“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世称“三绝”,擅画兰竹。郑燮一生画竹最多,次则兰、石,但也画松画菊,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生于1693年11月22日,卒于1765年1月22日,享年七十三岁。
清代的郑板桥,是历史上的杰出名人,“扬州八怪”的主要代表,以三绝“诗书画”闻名于世的书画家、文学家。他的一生可以分为“读书、教书”、卖画扬州、“中举人、进士”及宦游、作吏山东和再次卖画扬州五个阶段。
多才多艺
1.画竹:自谓画竹多于纸窗粉壁见日光月影的影射怪取得。曾题道:“吾之竹清俗雅脱乎,书法有行款,竹更要行款,书法有浓淡,竹更要有浓淡,书法有疏密,竹更要有疏密。”他擅写竹,更将款题于竹石间,以竹之“介于否,坚多节”来表达自我孤高的情操。2.工楷隶:综合草隶篆楷四体,再加入兰竹笔意,写来大小不一,歪斜不整,自称“六分半书”,他以黄山谷笔致增强作画的气势,以“乱石铺街、浪里插篙”形容其书法的变化与立论的依据。3.擅画兰竹:体貌书朗,风格劲峭,自称“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青之竹,万古不败之石,千秋不变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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