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何。《九章律》,也称《汉律九章》,是汉高祖统一中国以后颁行的法典。相国萧何依照秦法,适应新形势,制订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九篇。前六篇大体同于秦律,源于李悝《法经》。
萧何
萧何(?-前193年),沛郡丰邑(今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西汉开国功臣、政治家,“汉初三杰”之一。
萧何早年入仕秦朝,担任沛县主吏掾,辅佐沛公刘邦起义。攻克咸阳后,接收了秦丞相府、御史府所藏的律令、图书,掌握全国山川险要、郡县户口,对日后制定政策起到重要作用。楚汉之争时,留守关中,稳固后方,向前线输送士兵、粮饷,对刘邦战胜项羽、建立汉朝起了重要作用。西汉建立后,担任相国,史称“萧相国”,册封酂侯,名列功臣第一。他采摭秦朝六法,制定实施《九章律》。主张无为而治,采用黄老之术,休养生息。汉高帝十一年(前196年),协助刘邦消灭韩信、英布等异姓诸侯王。刘邦死后,辅佐汉惠帝。
汉惠帝二年(前193年),萧何去世,谥号“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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