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是都梁小说及改编后的电视剧《亮剑》的主角之一。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时任129师直属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野战军军长。1955年去南京军事学院学习,毕业后继续担任该军军长,授少将衔。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
李云龙结局
196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时期开枪射杀“井冈山兵团”,而被打成“刽子手”,而后与自己的妻子田雨关进监狱,但被梁山分队的段鹏、林汉和梁军三人救出,放弃了去东北生活的机会。最后在家里开枪自尽。几天后,看守李云龙的战士被三个不明的人偷袭,拿走了55式少将军衔和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到了1978年李云龙正式昭雪平反,有三个老人来到李云龙的遗像前,拿出了55式少将军衔和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并哭了起来。
李云龙的妻子田雨,是冯楠的好朋友。为李云龙生下两子,分别取名为李健、李康。李云龙死后,田雨在狱中割腕自杀。
李云龙的原型是谁
李云龙的原型为王近山(1915年10月29日-1978年5月10日),原名王文善,湖北省黄安(今红安)县高桥许家田村人。中国人民解放军著名高级将领,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常胜将军、二野第一功臣。
人物生平
1915年10月29日生,汉族,亦名文善,贫苦农民家庭出身。
1930年3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红一军第一师第三团第五连战士。9月调第三团机枪连当通讯员。同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1年2月任红四军第十师第三十团机枪连班长、排长。
1932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任机枪连副连长、连长,第一营副营长。参加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各次反“围剿”作战。同年11月任红四方面军第十师第三十团第一营营长。率部参加红四方面军西征入川。
1933年2月任第三十团第二营营长。7月任红四军第十师第二十九团第一营营长,9月任第二十九团团长。
1934年6月至1935年8月任第十师第二十八团团长。率部参加创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和各次反“围攻”战斗。
1935年5月参加长征。同年9月至1936年1月任红四军第十师副师长。同年冬奉命南下,转战川康边。
1936年秋北上,10月到达甘肃会宁会师。指挥所部参加山城堡战斗。同年11月至1937年8月任红三十一军第九十三师师长。全国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第三八六旅第七七二团副团长、第三八五旅七六九团团长,第三八五旅副政治委员。
1940年5月至1942年6月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新编第八旅副旅长。
1940年6月至1941年5月任八路军冀南军区第三分区副司令员。
1942年5月至1943年3月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第三八六旅旅长。
1943年3月至1944年10月兼任太岳军区第二军分区司令员、太岳纵队副司令员。
1944年春调任八路军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新编第四旅旅长、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关中警备区司令部副司令员。后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冀鲁豫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同年11月至1946年7月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六纵队副司令员。
1948年5月至1949年2月任中原野战军第六纵队司令员、纵队党委副书记。参与指挥定陶、襄樊等战役。
1949年2月至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兼第十二军军长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第十二军军长兼政治委员,军党委书记、重庆市军管会委员。同年12月至1950年1月兼任重庆警备司令部司令员、政治委员。
1949年12月至1950年9月任川东军区副司令员、中共川东区委委员(至1951年3月)、重庆市委常委(至1950年12月)。
1950年6月至1953年3月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
1950年9月至1952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兼川东军区司令员,1950年11月至1952年9月任党委书记。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政大学川东分校校长。
1951年2月至1953年4月赴朝鲜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代司令员,第三兵团第一副司令员。指挥所部参加第五次战役和上甘岭等战役,其中第五次战役中第三兵团所属60军180师遭受毁灭性重创,白马山战役中指挥万岁军38军进攻韩军第九师阵地失利未完成战役目标,之后所属12军参加上甘岭战役贡献突出。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级国旗勋章、一级自由独立勋章。回国后,1953年5月至1955年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
1953年12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委员,1954年8月至1956年7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务委员。
1955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
1955年3月至1959年7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副司令员。
1955年5月至1959年3月任北京军区党委委员。
1960年7月至1963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副部长。
1964年11月因王近山与其妻的矛盾在韩岫岩的妹妹介入而激烈化,并引发离婚纠纷,当时恰逢中央管制军队将领入城后离婚另觅娇妻的现象,王近山之事被作为典型而严肃处理,被撤销大军区副司令员职务,降为大校;开除党籍。
1968年,他向毛泽东写信承认错误,此后恢复副兵团级待遇,担任南京军区副参谋长。
1970年8月至1976年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副参谋长、军区顾问等。
1978年5月10日因病在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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