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电的一则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的要求引起网上热议,艺人们的一言一行都会扩大影响,约束自身是十分有必要的,那么,劣迹艺人标准是什么?不给劣迹艺人发声平台如何落到实处?下面小编就来说说。
劣迹艺人标准是什么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
公众人物的言论行为对社会价值规范具有导向作用,国家广电总局出手抵制劣迹艺人、纠偏社会导向,获得网友的赞许,同时,话题也自然引发了部分网友在评论区点名劣迹艺人,带有情绪立场的判断和言论,造成了网友的激烈讨论甚至阵营对垒。
目前,关于劣迹艺人标准细则并未有标注,“不为劣迹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之举值得肯定,其细节则有待明确。
其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要解决,比如公开出镜发声渠道包括哪些?失德边界在哪?有必要纳入制度和法律的框架,不能让规则的落实流于表面的形式,也不能让标准的判断定于网友的口舌。
抵制劣迹艺人,这是必须支持的。但是,劣迹艺人也要有明确标准。
有网友说出了自己理解中的劣迹艺人的标准大概就是指(''四不用''艺人):离心离德、品质不高尚的艺人;思想境界和格调不高的艺人;低俗、恶俗和媚俗的艺人;有污点、绯闻和道德问题的艺人。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艺人是特殊的“普通人”,作为公众人物,做错事对公众的影响非常大,尤其对于一些三观未形成的青少年,容易跟风效仿误入歧途。
总之,作为艺人,不仅要有才,还要有德,任何时候都要谨言慎行,自律、自重、自爱是不变的准则。
不给劣迹艺人发声平台如何落到实处
首先,要上升到政治高度看问题。
劣迹艺人复出表面看似一个一般问题,说轻了是败坏社会风气影响下一代的问题,说重了实质是老百姓如何看待党和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政治问题。所以,既然新规则出台了,各级职能部门一定要讲政治,提上议事日程去抓落实,而不能当做一般业务性工作例行公事。说白了,能否干成一件事,态度决定一切。
其次,要一碗水端平。
不管这个艺人什么来头,一律按章办事,甚至说,越是大牌艺人有违规违法劣迹,更应该彻底封杀,这叫教育本人,以儆效尤。因为这种事情特别敏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加之信息社会传播速度快,一旦出现对劣迹艺人区别对待的现象,那对职能部门负面影响太大了,几年甚至十几年无法挽回口碑。所以,处罚一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才能取信于民。
第三,要全方位封杀。
不光是官方的电视台、电台、报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要彻底封杀,还要督查劣迹艺人利用民间自媒体平台直播付出,更要警惕劣迹艺人换个马甲(艺名、ID)堂而皇之复出。所以说,全方位封杀不能停留在纸上,一定成立专门的整肃领导小组,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干,才能全面、彻底、干净地封杀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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