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一条鞭法”,就不得不提及这样一个人。他是明朝万历朝内阁首辅,辅佐万历皇帝开创了“万历新政”;他是一位著名的改革家,当国十年,所揽国之大权;他是“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谓非干济才。而威柄之操,几于震主,卒致祸发身后。”他就是张居正。而我们所要提及的“一条鞭法”也正是由张居正所广泛推广的。
“一条鞭法”是明朝所实现的赋税徭役制度,它最初的提出者并不是张居正,而是桂萼在嘉靖十年所提出的,后由张居正广泛推广实施。那么关于“一条鞭法”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呢?史料记载道,“一条鞭法”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一条鞭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共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一条鞭法是指将各州县的田赋徭役等合为一条,统一按照银两进行征收,按亩折算缴纳。万历六年张居正下令清丈全国土地,限三年完成。万历九年采用一条鞭法,作为全国通行的制度。万历十年张居正病死,一条鞭法也走向了末路。
那么这样一种制度它有何具体意义?它对于明朝又有什么积极意义呢?一条鞭法的实行,简化了明朝的赋役制度,平衡了贫民与地主豪强之间的赋役负担,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缓解了经济危机,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是中国赋税制度历史上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一次社会变革。它的意义是十分深远的。虽然"一条鞭法"是封建统治阶级实施的经济措施,但依然可以为我国当前税收制度改革所借鉴。
关于“一条鞭法”走向失败,美国历史学家黄仁宇认为:“一条鞭法的失败还有技术上的原因。中央政府既没有建立一个区域性的银库,也没有一个通常的采买机构。尽管地方政府的后勤保障能力有所提高,却仍然不足,还必须由民众无偿应役。税收解运仍然是由专门的接收部门对应专门的供应部门。一条鞭法简化了税收征管但是并未简化税务结构,虽然纳税人可以按易知由单上总的税额缴纳税银,但在地方政府的账目上,所有税目却一一保留、无法化简,官方文移更为复杂。但根本的原因是国家没有足够的能力在与利益集团的斗争中推行法律。”作为赋税制度层面的改革,它不可能触动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更不可能触动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所以不可避免地带有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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