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歌唱祖国》由王莘作词、作曲,是一首爱国歌曲。1951年9月12日,周恩来总理亲自签发了中央人民政府令:在全国广泛传唱《歌唱祖国》。歌曲已经成为中国各种重大活动的礼仪曲、开场曲或结束曲。1989年,歌曲荣获中国唱片总公司金唱片奖。 歌曲创作于1950年9月,适逢新中国成立一周年,看着天安门广场五星红旗随风飘扬,鲜花如海的热闹景象,王莘脑海里反复酝酿,《歌唱祖国》是在回津的列车上一气呵成。
1950年9月15日,王莘从天津到北京去购买乐器。返程路过天安门时被金色晚霞笼罩的天安门广场吸引,抬头看,一面鲜红的国旗在霞光中高高飘扬,令人心潮澎湃,32岁的王莘灵感突现前面四句歌词脱口而出。王莘登上返津的火车,思绪如飞,边唱边写边打拍子,歌词与曲谱几乎同时喷涌倾泻出来。
回家到时,王莘与妻子王慧芬同声哼唱,王莘连夜一气呵成地写完第二、三段歌词。 这首歌曲因其明快雄壮的韵律而广为传唱,现在已经成为中国各种重大活动的礼仪曲、开幕曲或结束曲,素有“第二国歌”之誉。 1951年9月,《人民文学》、《人民日报》先后发表了《歌唱祖国》的歌词,继而中央乐团在中央电台播放了《歌唱祖国》大合唱,从此这首歌流传到国内外。
1951年10月,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毛泽东主席见到王莘谈到《歌唱祖国》时说:“这首歌好”,并特地送给王莘一套刚出版的《毛泽东选集》并为其签字留念。从此《歌唱祖国》就成为新中国历代人奋进的合唱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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