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慈禧,小编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慈禧当时晚清时期一位很厉害点的人物,慈禧说的话是相当有权威的,而且,清朝晚清所有的大权力都掌握在慈禧的手中,慈禧说的话没有人敢拒绝,当然了,虽然当时有皇帝,当时皇帝只是一个表面的空壳子罢了,实际的皇帝并没有任何的实权,我们今天就一起来看看荣禄是慈禧的初恋,后来慈溪为什么不嫁给荣禄?
慈禧太后一直十分宠信荣禄,据野史记载荣禄是慈禧的初恋情人。传闻慈禧进宫之前,有一次独自外出,遇到了一名恶少,这名恶少见其貌美,欲对其不轨,荣禄刚好路过此地,将慈禧救了,两人由此相识,并成为恋人。
但是,慈禧却不能嫁给他,因为她是旗人的女子,在清朝旗人的女子必须先参加选秀,选秀完成后才能嫁人,如果不参加选秀,即使到了二十岁也不能私自嫁娶。
清朝的选秀制度始于顺治皇帝,它包括选秀女和选宫女。选秀女要从八旗中选,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共二十四旗;选宫女要从内务府包衣三旗中选,内务府包衣三旗是清皇室的奴隶,它的政治地位要比八旗要低。
清初将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称为秀女,但到了清代后期,包衣三旗的应选女子就不再称为秀女了,而明确地说宫女了。秀女和宫女的挑选方法,她们在宫中的地位都是有所不同的。
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选中后可作为皇后妃嫔的候选人,或者赐婚给近支皇室宗亲;而宫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选中后主要承担后宫杂役,当然也有一些人会升为妃嫔,比如雍正的母亲德妃,但这毕竟是极少数。
清朝的选秀制度比较严格,不在旗的想参加选秀难于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选秀也是绝无可能。顺治规定年满十四岁至十六岁的满、蒙、汉军八旗官员、军士、闲散壮丁家中的女子,都必须参加选秀,十七岁以上的女子可以不再参加。
乾隆又进一步规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规定的年限之内因种种原因没有参加选秀,下届仍要参加选秀,未经选秀私自嫁娶者,自都统、参领、佐领及本人父母族长,都要受到惩处。
每到选秀女时候,通常先由户部奏报皇帝,经批准后,立即行文八旗都统衙门,由八旗的各级长官逐层将适龄女子花名册呈报到八旗都统衙门汇总,最后再由户部上报皇帝,由皇帝决定选秀具体日期。
因为有病、残疾、相貌丑陋而确定不能入选者,也必须经过逐层具保,申明理由,并由都统咨行户部,户部奏明皇帝,获得允准后才能免去应选的义务,听其自行婚嫁。
各旗选送的秀女,要用骡车提前送到京城,骡车上要树双灯,上面写明该秀女的出身,如某旗某佐领或某某人之女。由于众多秀女的家庭贫富不一,乾隆时规定应选秀女每人赏银一两,作为雇车的费用。
秀女们抵达京城后,由本旗的参领等根据满、蒙、汉的排列顺序及年龄的大小安排次序,依次而行,走在最前面的是宫中后妃的亲戚,其次是以前被选中留了牌子、参加复选的女子,最后是本次新选送的秀女。
应选的秀女们要在神武门外下车,先由户部司官维持秩序,再由太监引入宫中。宫中选秀的地点不固定,御花园、体元殿、静怡轩等处,都曾作为选秀的场所。正式选秀时,要根据各旗参选人数的多少进行搭配,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但有时也有三四人一排,甚至一人一排的,一般每天只选看两个旗。
如有被选中者,就留下她的牌子,没有选中的就撂牌子。留牌子的秀女要再定期复选,经复选再度被选中的秀女,或者留于皇宫之中随侍皇帝左右,成为后妃的候选人;或者是赐予皇室王公之家。如果成为后妃的候选人,手续会更为复杂,初选后还要屡屡复选,最后,还要经过“留宫住宿”进行考察。
正是因为选秀这一制度,致使慈禧不能直接嫁给荣禄,慈禧必须经过选秀,并且选秀落选后才有可能嫁给荣禄。但是慈禧进宫选秀后,先是被咸丰帝选中封为贵人,随即晋升为嫔,再升为妃,咸丰死后被封为西太后,即使她对荣禄再有感情也只能深埋心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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