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考试科目改革前文理分科,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历史、地理、政治)或理综(物理、化学、生物)。
改革后取消文理分科,采取“3+3”的考试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剩下的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政治六科限选三科进行考试,成绩计入高考。
02学业水平考试改 革 前九科集中在毕业当年六月份一次性考试,考试作为高招毕业和少数高考专业录取的参考。
改革后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考科目,合格性考试在高二、高三期末各组织一次(含补考),为高中毕业的依据;选考科目考试时间为高考结束之后,选三科考试计入高考总成绩。
03英语考试改 革 前英语参加统考,只考一次且成绩计入总成绩。
改革后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04走班制改革前固定班级、教师、同学
改革后一生一课表,每个学生根据自己选考的科目选择课表,然后每天按照自己的课表找对应的老师去上课。理论上不存在同班同学和班主任。
原先的跟班制改为走班制,要求学校具有更高的管理能力和师资能力。但是现在根据各学校的具体情况看,估计很难实现真正的走班制,最多做到半走班制。
05综合素质评价成为高考录取重要参考改 革 前记录学生高三学习成绩基本情况,除了自主招生学校审核参考外,无其他用处。
改革后根据学生三年在校表现记录成案,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不仅是自主招生要参考《素质评价表》,高考录取也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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