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召开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听证会的举行时间为6月21日上午9点。
目前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段为7:30—21:00(当日21:00—次日7:30不收费)。在拟优化的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方面,南宁市将优化简化区域分类,保持现有区域分类框架,继续划分一、二、三类区域,对南宁全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实施分区域差别化收费。取消一、二类区域内的一级道路和二级道路的划分形式;取消三类区域区分智能计费、人工计费的收费类别;取消道路特殊时段停车位的收费类别。
此外,还将缩短收费时段;延长免费时间,由前15分钟免费停放调整为前半小时免费停放;设置最高限价,连续停放的,一、二、三类区域每日最高限价分别为50元、30元、20元。
收费标准也拟降低,其中一类区域继续实行阶梯计费,阶梯分界时间由“前2小时”调整为“前3小时”,第一阶梯收费标准调整为“前3小时1.0元/15分钟”(较现行第一阶梯收费标准最高下降33%),第二阶梯收费标准调整为“3小时后1.5元/15分钟”(较现行第二阶梯收费标准最高下降25%);二类区域取消阶梯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0.75元/15分钟”(较现行收费标准最高下降50%);三类区域收费标准调整为“0.5元/15分钟”(较现行收费标准最高下降33%)。保持现有区域分类框架,继续划分一、二、三类区域,对南宁全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实施分区域差别化收费。取消一、二类区域内的一级道路和二级道路的划分形式;取消三类区域区分智能计费、人工计费的收费类别;取消道路特殊时段停车位的收费类别。
听证公告显示,优化简化区域分类,便于群众快速辨识停车区域和收费标准。缩短全天收费时间、延长免费停车时间、降低收费标准以及设置每日最高限价,可更好保障群众夜间停车和临时办事的停车需求,减少群众停车费用支出。继续在一类区域实行阶梯计费,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放周转率和停车位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合理利用。
此外,经审核,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平均单位成本为1.88元/小时。
此前,南宁市停车收费问题引发关注。后南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在南宁市举行的优化提升停车服务管理新闻发布会上,南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侯刚鞠躬道歉。另外,5月23日起,调整南宁城市道路停车位免费停放时间,从原来的15分钟内免费,延长到30分钟;取消划定的非机动车保管服务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承担;对幼儿园、小学等公众需求临时停车的周边路段,划定免费临时停车位、停车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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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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